上海市法学会成立于1956年12月30日,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,按照《中国法学会章程》,在中共上海市委和市委政法委领导下、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,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,是上海法学界、法律界的全市性人民团体、群众团体、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。